甲酸甲酯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|
第一部分:化學品名稱 |
化學品中文名稱: | 甲酸甲酯 |
化學品英文名稱: | methyl formate |
中文名稱2: | 蟻酸甲酯 |
技術說明書編碼: | 322 |
CAS No.: | 107-31-3 |
分子式: | C2H4O2 |
分子量: | 60.05 |
第二部分:成分/組成信息 |
|
第三部分:危險性概述 |
健康危害: | 本品有麻醉和刺激作用。人接觸一定濃度的本品,發(fā)生明顯的刺激作用;反復接觸可致痙攣甚至死亡。 |
燃爆危險: | 本品極度易燃,具刺激性。 |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 |
皮膚接觸: | 脫去污染的衣著,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。 |
眼睛接觸: | 提起眼瞼,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。就醫(yī)。 |
吸入: | 迅速脫離現(xiàn)場至空氣新鮮處。保持呼吸道通暢。如呼吸困難,給輸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進行人工呼吸。就醫(yī)。 |
食入: | 飲足量溫水,催吐。就醫(yī)。 |
第五部分:消防措施 |
危險特性: | 極易燃,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明火、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,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。在火場中,受熱的容器有爆炸危險。其蒸氣比空氣重,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,遇火源會著火回燃。 |
有害燃燒產(chǎn)物: |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。 |
滅火方法: | 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。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,直至滅火結束。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(chǎn)生聲音,必須馬上撤離。滅火劑:抗溶性泡沫、二氧化碳、干粉、砂土。用水滅火無效。 |
第六部分:泄漏應急處理 |
應急處理: |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(qū)人員至安全區(qū),并進行隔離,嚴格限制出入。切斷火源。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,穿防靜電工作服。盡可能切斷泄漏源。防止流入下水道、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。小量泄漏: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。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,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(tǒng)。大量泄漏: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。噴霧狀水冷卻和稀釋蒸汽、保護現(xiàn)場人員、把泄漏物稀釋成不燃物。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,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。 |
第七部分:操作處置與儲存 |
操作注意事項: | 密閉操作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。操作人員必須經(jīng)過專門培訓,嚴格遵守操作規(guī)程。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,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,穿防靜電工作服,戴橡膠耐油手套。遠離火種、熱源,工作場所嚴禁吸煙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(tǒng)和設備。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。避免與氧化劑、堿類接觸。灌裝時應控制流速,且有接地裝置,防止靜電積聚。搬運時要輕裝輕卸,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(shù)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。 |
儲存注意事項: | 儲存于陰涼、通風的庫房。遠離火種、熱源。庫溫不宜超過28℃。保持容器密封。應與氧化劑、堿類分開存放,切忌混儲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風設施。禁止使用易產(chǎn)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。儲區(qū)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。 |
第八部分:接觸控制/個體防護 |
中國MAC(mg/m3): | 未制定標準 |
前蘇聯(lián)MAC(mg/m3): | 未制定標準 |
TLVTN: | OSHA 100ppm,246mg/m3; ACGIH 100ppm,246mg/m3 |
TLVWN: | ACGIH 150ppm,368mg/m3 |
工程控制: | 嚴加密閉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。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。 |
呼吸系統(tǒng)防護: |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,應該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。緊急事態(tài)搶救或撤離時,建議佩戴空氣呼吸器。 |
眼睛防護: |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。 |
身體防護: | 穿防靜電工作服。 |
手防護: | 戴橡膠耐油手套。 |
其他防護: | 工作現(xiàn)場嚴禁吸煙。工作完畢,淋浴更衣。注意個人清潔衛(wèi)生。 |
第九部分:理化特性 |
主要成分: | 純品 |
外觀與性狀: | 無色液體,有芳香氣味。 |
熔點(℃): | -99.8 |
沸點(℃): | 32 |
相對密度(水=1): | 0.98 |
相對蒸氣密度(空氣=1): | 2.07 |
飽和蒸氣壓(kPa): | 53.32(16℃)) |
燃燒熱(kJ/mol): | 978.7 |
臨界溫度(℃): | 214 |
臨界壓力(MPa): | 6 |
辛醇/水分配系數(shù)的對數(shù)值: | 無資料 |
閃點(℃): | -32 |
引燃溫度(℃): | 449 |
爆炸上限%(V/V): | 32 |
爆炸下限%(V/V): | 4.5 |
溶解性: | 溶于水、乙醇、乙醚、甲醇。 |
主要用途: | 用于有機合成,乙酸纖維的溶劑,分析試劑等。 |
第十部分:穩(wěn)定性和反應活性 |
禁配物: | 強氧化劑、堿類。 |
避免接觸的條件: | 受熱。 |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學資料 |
急性毒性: | LD50:1622 mg/kg(兔經(jīng)口) LC50:無資料 |
第十二部分:生態(tài)學資料 |
其它有害作用: | 該物質對環(huán)境可能有危害,對水體應給予特別注意。 |
第十三部分:廢棄處置 |
廢棄物性質廢棄處置方法: | 用焚燒法處置。 |
第十四部分:運輸信息 |
危險貨物編號: | 31037 |
UN編號: | 1243 |
包裝類別: | O51 |
包裝方法: | 小開口鋼桶;安瓿瓶外普通木箱;螺紋口玻璃瓶、鐵蓋壓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金屬桶(罐)外普通木箱。 |
運輸注意事項: | 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(shù)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夏季最好早晚運輸。運輸時所用的槽(罐)車應有接地鏈,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(chǎn)生靜電。嚴禁與氧化劑、堿類、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。運輸途中應防曝曬、雨淋,防高溫。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、熱源、高溫區(qū)。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,禁止使用易產(chǎn)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。公路運輸時要按規(guī)定路線行駛,勿在居民區(qū)和人口稠密區(qū)停留。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。嚴禁用木船、水泥船散裝運輸。 |
第十五部分:法規(guī)信息 |
法規(guī)信息: |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(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(fā)布),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(化勞發(fā)[1992] 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(guī)定 ([1996]勞部發(fā)423號)等法規(guī)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、生產(chǎn)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(guī)定;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(GB 13690-92)將該物質劃為第3.1 類低閃點易燃液體。 |
鄭重聲明:本網(wǎng)站信息僅供健康參考,并非醫(yī)療診斷和治療依據(jù),不能代替醫(yī)院和主診醫(yī)生的診斷和治療
CopyRight2007 -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. 未經(jīng)授權請勿轉載 版權所有:職業(yè)病網(wǎng) - 專業(yè)的職業(yè)病門戶網(wǎng) 有害信息舉報:023-63240005 舉報QQ: 30542801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