氰化學品安全技術(shù)說明書 |
第一部分:化學品名稱 |
化學品中文名稱: | 氰 |
化學品英文名稱: | cyanogen |
技術(shù)說明書編碼: | 1037 |
CAS No.: | 460-19-5 |
分子式: | C2N2 |
分子量: | 52.04 |
第二部分:成分/組成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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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分:危險性概述 |
健康危害: | 氰的刺激性比氰化氫略弱,而毒性則小得多。氰的輕度中毒,病人出現(xiàn)乏力、頭痛、頭昏、胸悶及粘膜刺激癥狀;嚴重中毒者,呼吸困難,意識喪失,出現(xiàn)驚厥,最后可因呼吸中樞麻痹而死亡。 |
燃爆危險: | 本品易燃,高毒,具刺激性。 |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 |
皮膚接觸: | |
眼睛接觸: | |
吸入: | 迅速脫離現(xiàn)場至空氣新鮮處。保持呼吸道通暢。如呼吸困難,給輸氧。呼吸心跳停止時,立即進行人工呼吸(勿用口對口)和胸外心臟按壓術(shù)。給吸入亞硝酸異戊酯,就醫(yī)。 |
食入: |
第五部分:消防措施 |
危險特性: | 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。遇明火、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。其蒸氣比空氣重,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,遇火源會著火回燃。遇水或水蒸氣、酸或酸氣產(chǎn)生劇毒的煙霧。若遇高熱,容器內(nèi)壓增大,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。 |
有害燃燒產(chǎn)物: | 氰化氫、氧化氮。 |
滅火方法: | 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或隔離式呼吸器、穿全身防火防毒服,在上風向滅火。切斷氣源,若不能切斷氣源,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。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。滅火劑:干粉、二氧化碳。禁止用水和泡沫滅火。 |
第六部分:泄漏應急處理 |
應急處理: |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(qū)人員至上風處,并立即隔離150m,嚴格限制出入。切斷火源。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,穿防靜電工作服。從上風處進入現(xiàn)場。盡可能切斷泄漏源。用工業(yè)覆蓋層或吸附/ 吸收劑蓋住泄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,防止氣體進入。如有可能,將殘余氣或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水洗塔或與塔相連的通風櫥內(nèi)。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,修復、檢驗后再用。 |
第七部分:操作處置與儲存 |
操作注意事項: | 嚴加密閉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。操作盡可能機械化、自動化。操作人員必須經(jīng)過專門培訓,嚴格遵守操作規(guī)程。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,穿防靜電工作服,戴橡膠手套。遠離火種、熱源,工作場所嚴禁吸煙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(tǒng)和設(shè)備。防止氣體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。避免與氧化劑、酸類接觸。尤其要注意避免與水接觸。搬運時輕裝輕卸,防止鋼瓶及附件破損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(shù)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(shè)備。 |
儲存注意事項: | 儲存于陰涼、干燥、通風良好的庫房。遠離火種、熱源。庫溫不宜超過10℃。保持容器密封。應與氧化劑、酸類、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,切忌混儲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風設(shè)施。禁止使用易產(chǎn)生火花的機械設(shè)備和工具。儲區(qū)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(shè)備。應嚴格執(zhí)行極毒物品“五雙”管理制度。 |
第八部分:接觸控制/個體防護 |
中國MAC(mg/m3): | 未制定標準 |
前蘇聯(lián)MAC(mg/m3): | 未制定標準 |
TLVTN: | ACGIH 10ppm,21mg/m3 |
TLVWN: | 未制定標準 |
工程控制: | 嚴加密閉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。盡可能機械化、自動化。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(shè)備。 |
呼吸系統(tǒng)防護: |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,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。緊急事態(tài)搶救或撤離時,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。 |
眼睛防護: | 呼吸系統(tǒng)防護中已作防護。 |
身體防護: | 穿防靜電工作服。 |
手防護: | 戴橡膠手套。 |
其他防護: | 工作現(xiàn)場禁止吸煙、進食和飲水。保持良好的衛(wèi)生習慣。車間應配備急救設(shè)備及藥品。作業(yè)人員應學會自救互救。 |
第九部分:理化特性 |
主要成分: | 純品 |
外觀與性狀: | 無色氣體,具有類似杏仁的氣味。 |
熔點(℃): | -34.4 |
沸點(℃): | -21.2 |
相對密度(水=1): | 0.96 |
相對蒸氣密度(空氣=1): | 2.34 |
飽和蒸氣壓(kPa): | 53.32/-33℃) |
燃燒熱(kJ/mol): | 無資料 |
臨界溫度(℃): | 無資料 |
臨界壓力(MPa): | 無資料 |
辛醇/水分配系數(shù)的對數(shù)值: | 無資料 |
閃點(℃): | 無資料 |
引燃溫度(℃): | 無資料 |
爆炸上限%(V/V): | 42.6 |
爆炸下限%(V/V): | 6.6 |
溶解性: | 溶于水,易溶于乙醇、乙醚等。 |
主要用途: | 用作熏蒸劑及有機合成原料。 |
第十部分:穩(wěn)定性和反應活性 |
禁配物: | 水、酸類、強氧化劑。 |
避免接觸的條件: | 潮濕空氣。 |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學資料 |
急性毒性: | LD50:無資料 LC50:350ppm,1小時(大鼠吸入) |
刺激性: | 人經(jīng)眼: 16ppm/6分鐘,眼刺激。 |
第十二部分:生態(tài)學資料 |
這部分暫無資料 |
第十三部分:廢棄處置 |
廢棄物性質(zhì)廢棄處置方法: | 用焚燒法處置。 |
第十四部分:運輸信息 |
危險貨物編號: | 23028 |
UN編號: | 1026 |
包裝類別: | O52 |
包裝方法: | 鋼質(zhì)氣瓶。 |
運輸注意事項: |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《危險貨物運輸規(guī)則》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。采用剛瓶運輸時必須戴好鋼瓶上的安全帽。鋼瓶一般平放,并應將瓶口朝同一方向,不可交叉;高度不得超過車輛的防護欄板,并用三角木墊卡牢,防止?jié)L動。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(shù)量的消防器材。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,禁止使用易產(chǎn)生火花的機械設(shè)備和工具裝卸。嚴禁與氧化劑、酸類、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。夏季應早晚運輸,防止日光曝曬。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、熱源。公路運輸時要按規(guī)定路線行駛,禁止在居民區(qū)和人口稠密區(qū)停留。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。 |
第十五部分:法規(guī)信息 |
法規(guī)信息: |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(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(fā)布),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(化勞發(fā)[1992] 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(guī)定 ([1996]勞部發(fā)423號)等法規(guī)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、生產(chǎn)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(guī)定;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(GB 13690-92)將該物質(zhì)劃為第2.3 類有毒氣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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