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氧化二氮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|
第一部分:化學品名稱 |
化學品中文名稱: | 五氧化二氮 |
化學品英文名稱: | nitrogen pentoxide |
技術說明書編碼: | 1029 |
CAS No.: | |
分子式: | N2O5 |
分子量: | 108.01 |
第二部分:成分/組成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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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分:危險性概述 |
健康危害: | 氮氧化物中毒時,有眼和呼吸道刺激癥狀及頭痛、頭暈、無力、心悸、惡心等。中度和重度時,出現呼吸困難、紫紺、胸部緊迫感、泡沫痰,可因肺水腫而引起死亡。 慢性作用:主要表現為神經衰弱綜合征及慢性呼吸道炎癥。 |
燃爆危險: | 本品不燃,具刺激性。 |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 |
皮膚接觸: | |
眼睛接觸: | |
吸入: |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。 |
食入: |
第五部分:消防措施 |
危險特性: | 具有強氧化性。受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氧化氮煙氣。受高熱、撞擊或與易燃物、有機物接觸,有發(fā)生爆炸的危險。 |
有害燃燒產物: | 氧化氮。 |
滅火方法: | 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或隔離式呼吸器、穿全身防火防毒服,在上風向滅火。遇大火須遠離以防炸傷。滅火時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。 |
第六部分:泄漏應急處理 |
應急處理: | 隔離泄漏污染區(qū),限制出入。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(全面罩),穿防毒服。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、潔凈、有蓋的容器中,轉移至安全場所。若大量泄漏,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。 |
第七部分:操作處置與儲存 |
操作注意事項: | 密閉操作,全面通風。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,嚴格遵守操作規(guī)程。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,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,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,戴橡膠手套。遠離易燃、可燃物。避免產生粉塵。避免與還原劑接觸。搬運時要輕裝輕卸,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。禁止震動、撞擊和摩擦。配備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。 |
儲存注意事項: | 儲存于陰涼、干燥、通風良好的庫房。遠離火種、熱源。庫溫不超過10℃,相對濕度不超過75%。包裝必須密封,切勿受潮。應與易(可)燃物、還原劑等分開存放,切忌混儲。儲區(qū)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。 |
第八部分:接觸控制/個體防護 |
中國MAC(mg/m3): | 5[NO2] |
前蘇聯MAC(mg/m3): | 未制定標準 |
TLVTN: | 未制定標準 |
TLVWN: | 未制定標準 |
工程控制: | 生產過程密閉,全面通風。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。 |
呼吸系統(tǒng)防護: | 空氣中粉塵濃度超標時,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。緊急事態(tài)搶救或撤離時,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。 |
眼睛防護: |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。 |
身體防護: | 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。 |
手防護: | 戴橡膠手套。 |
其他防護: | 工作完畢,淋浴更衣。注意個人清潔衛(wèi)生。 |
第九部分:理化特性 |
主要成分: | 純品 |
外觀與性狀: | 無色柱狀結晶,極易潮解。 |
熔點(℃): | 30 |
沸點(℃): | 47(分解) |
相對密度(水=1): | 1.64 |
相對蒸氣密度(空氣=1): | 無資料 |
飽和蒸氣壓(kPa): | 53.32/2.4℃) |
燃燒熱(kJ/mol): | 無意義 |
臨界溫度(℃): | 無資料 |
臨界壓力(MPa): | 無資料 |
辛醇/水分配系數的對數值: | 無資料 |
閃點(℃): | 無意義 |
引燃溫度(℃): | 無意義 |
爆炸上限%(V/V): | 無意義 |
爆炸下限%(V/V): | 無意義 |
溶解性: | 溶于熱水。 |
主要用途: | 用作炸藥。 |
第十部分:穩(wěn)定性和反應活性 |
禁配物: | 強還原劑、水、易燃或可燃物、活性金屬粉末。 |
避免接觸的條件: | 受熱、接觸潮氣可分解。 |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學資料 |
急性毒性: | LD50:無資料 LC50:無資料 |
第十二部分:生態(tài)學資料 |
這部分暫無資料 |
第十三部分:廢棄處置 |
廢棄物性質廢棄處置方法: |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(guī)的要求處置?;蚺c廠商或制造商聯系,確定處置方法。 |
第十四部分:運輸信息 |
危險貨物編號: | 無資料 |
包裝類別: | Z01 |
包裝方法: | 無資料。 |
運輸注意事項: | 起運時包裝要完整,裝載應穩(wěn)妥。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墜落、不損壞。嚴禁與易燃物或可燃物、還原劑、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。運輸途中應防曝曬、雨淋,防高溫。車輛運輸完畢應進行徹底清掃。 |
第十五部分:法規(guī)信息 |
法規(guī)信息: |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(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(fā)布),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(化勞發(fā)[1992] 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(guī)定 ([1996]勞部發(fā)423號)等法規(guī)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、生產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(guī)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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