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腈化學品安全技術(shù)說明書 |
第一部分:化學品名稱 |
化學品中文名稱: | 丁腈 |
化學品英文名稱: | butyronitrile |
中文名稱2: | 丙基氰 |
英文名稱2: | propyl cyanide |
技術(shù)說明書編碼: | 269 |
CAS No.: | 109-74-0 |
分子式: | C4H7N |
分子量: | 69.11 |
第二部分:成分/組成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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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分:危險性概述 |
健康危害: | 動物經(jīng)口、經(jīng)皮、腹腔注射后中毒表現(xiàn)為:無力、震顫、血管擴張、呼吸困難,臨死時,四肢抽搐。大鼠吸入本品蒸氣后,出現(xiàn)氰類中毒癥狀,并迅速死亡。對眼和皮膚有輕微刺激作用。 |
燃爆危險: | 本品易燃。 |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 |
皮膚接觸: |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,用流動清水或5%硫代硫酸鈉溶液徹底沖洗至少20分鐘。就醫(yī)。 |
眼睛接觸: | 提起眼瞼,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。就醫(yī)。 |
吸入: | 迅速脫離現(xiàn)場至空氣新鮮處。保持呼吸道通暢。如呼吸困難,給輸氧。呼吸心跳停止時,立即進行人工呼吸(勿用口對口)和胸外心臟按壓術(shù)。給吸入亞硝酸異戊酯,就醫(yī)。 |
食入: | 飲足量溫水,催吐。用1:5000高錳酸鉀或5%硫代硫酸鈉溶液洗胃。就醫(yī)。 |
第五部分:消防措施 |
危險特性: | 易燃,遇高熱、明火、氧化劑有引起燃燒的危險。 |
有害燃燒產(chǎn)物: |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氧化氮。 |
滅火方法: | 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或隔離式呼吸器、穿全身防火防毒服,在上風向滅火。滅火劑:二氧化碳、干粉、砂土。用水滅火無效,但須用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。 |
第六部分:泄漏應急處理 |
應急處理: |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(qū)人員至安全區(qū),并進行隔離,嚴格限制出入。切斷火源。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,穿防毒服。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。盡可能切斷泄漏源。防止流入下水道、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。小量泄漏: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。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,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(tǒng)。大量泄漏:構(gòu)筑圍堤或挖坑收容。用泡沫覆蓋,降低蒸氣災害。用防爆泵轉(zhuǎn)移至槽車或?qū)S檬占鲀?nèi),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。 |
第七部分:操作處置與儲存 |
操作注意事項: | 嚴加密閉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。操作盡可能機械化、自動化。操作人員必須經(jīng)過專門培訓,嚴格遵守操作規(guī)程。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,穿膠布防毒衣,戴橡膠耐油手套。遠離火種、熱源,工作場所嚴禁吸煙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(tǒng)和設備。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。避免與還原劑、酸類、堿類接觸。搬運時要輕裝輕卸,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(shù)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。 |
儲存注意事項: | 儲存于陰涼、通風的庫房。遠離火種、熱源。庫溫不宜超過30℃。保持容器密封。應與還原劑、酸類、堿類、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,切忌混儲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風設施。禁止使用易產(chǎn)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。儲區(qū)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。 |
第八部分:接觸控制/個體防護 |
中國MAC(mg/m3): | 未制定標準 |
前蘇聯(lián)MAC(mg/m3): | 未制定標準 |
TLVTN: | NIOSH 22mg/m3 |
TLVWN: | 未制定標準 |
工程控制: | 嚴加密閉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。盡可能機械化、自動化。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。 |
呼吸系統(tǒng)防護: | 可能接觸毒物時,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。緊急事態(tài)搶救或撤離時,建議佩戴空氣呼吸器。 |
眼睛防護: | 呼吸系統(tǒng)防護中已作防護。 |
身體防護: | 穿膠布防毒衣。 |
手防護: | 戴橡膠耐油手套。 |
其他防護: | 工作現(xiàn)場禁止吸煙、進食和飲水。工作完畢,徹底清洗。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,洗后備用。車間應配備急救設備及藥品。作業(yè)人員應學會自救互救。 |
第九部分:理化特性 |
主要成分: | 含量: 工業(yè)級≥90%。 |
外觀與性狀: | 無色液體,有刺激性氣味。 |
熔點(℃): | -112.6 |
沸點(℃): | 117.5 |
相對密度(水=1): | 0.8 |
相對蒸氣密度(空氣=1): | 2.4 |
飽和蒸氣壓(kPa): | 3.07(25℃)) |
燃燒熱(kJ/mol): | 無資料 |
臨界溫度(℃): | 309.1 |
臨界壓力(MPa): | 4.98 |
辛醇/水分配系數(shù)的對數(shù)值: | 無資料 |
閃點(℃): | 21 |
引燃溫度(℃): | 501 |
爆炸上限%(V/V): | 無資料 |
爆炸下限%(V/V): | 1.6 |
溶解性: | 微溶于水,溶于醇、醚等多數(shù)有機溶劑。 |
主要用途: | 用作化學藥品及中間體。 |
第十部分:穩(wěn)定性和反應活性 |
禁配物: | 強酸、強堿、強還原劑、強氧化劑。 |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學資料 |
急性毒性: | LD50:50~100 mg/kg(大鼠經(jīng)口);500 mg/kg(兔經(jīng)皮) LC50:702mg/m3,1小時(小鼠吸入) |
刺激性: | 家兔經(jīng)眼:500mg/24小時,輕度刺激。家兔經(jīng)皮開放性刺激試驗: 395輕度刺激。 |
第十二部分:生態(tài)學資料 |
這部分暫無資料 |
第十三部分:廢棄處置 |
廢棄物性質(zhì)廢棄處置方法: |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(guān)法規(guī)。建議用焚燒法處置。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通過洗滌器除去。 |
第十四部分:運輸信息 |
危險貨物編號: | 32161 |
UN編號: | 2411 |
包裝類別: | O52 |
包裝方法: | 安瓿瓶外普通木箱;螺紋口玻璃瓶、鐵蓋壓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金屬桶(罐)外普通木箱。 |
運輸注意事項: | 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(shù)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夏季最好早晚運輸。運輸時所用的槽(罐)車應有接地鏈,槽內(nèi)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(chǎn)生靜電。嚴禁與還原劑、酸類、堿類、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。運輸途中應防曝曬、雨淋,防高溫。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、熱源、高溫區(qū)。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,禁止使用易產(chǎn)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。公路運輸時要按規(guī)定路線行駛,勿在居民區(qū)和人口稠密區(qū)停留。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。嚴禁用木船、水泥船散裝運輸。 |
第十五部分:法規(guī)信息 |
法規(guī)信息: |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(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(fā)布),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(化勞發(fā)[1992] 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(guī)定 ([1996]勞部發(fā)423號)等法規(guī)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、生產(chǎn)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(guī)定;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(GB 13690-92)將該物質(zhì)劃為第3.2 類中閃點易燃液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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